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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诈骗趋多 警惕小业主冒充大富商

某县招商引来了一位自称身价上亿元的富商,要投资建设一家大型矿泉水厂,承诺投产后将拉动当地GDP增长三成以上。有这样的“财神爷”上门,县领导自然大喜过望,奉为座上宾,吃喝玩乐盛情招待,还替人家垫付了若干“启动资金”。谁知迟迟不见投资资金到位,不久连人都找不到了。后来了解才知,所谓富商不过是一小业主,一阵忽悠后见事不妙早已溜之大吉。

这种现象并非偶然。近年来,招商引资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摸准了个别领导急于发展、快出政绩的心理乘虚而入,招摇撞骗忽忽悠悠。一种情况就像开头所提到的,冒充有实力的投资商前来骗吃骗喝,贪点小便宜;另一种情况,有一些外地投资者不乏经济实力,也确实前来投了一些钱干了某些项目,然而在合作过程中只顾自己捞好处,不履行协议中承诺的条款,甚至严重损害了地方利益。前不久,哈尔滨市委主要领导在接受采访时,就提到了有些投资者背信弃义的诸种行径:有的开发商曾许诺要建地下隧道,可盖完房子赚了钱,便无下文;有的开发商表示要盖大商贸市场,事实上他们把房子盖完、卖光,其他什么都没干,其承诺成了空头支票……这些人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却给当地政府留下了一堆烂摊子,毫无诚信,缺少商德。

招商引资需要科学论证、认真调查,绝不能头脑发热,到头来吃亏上当。防止“大忽悠”,首先是要摆正心态,扼制不切实际的政绩冲动。加快发展,引资借外力没问题,不过要保持头脑清醒,善于辨别谁才是真正有实力有诚意的合作伙伴,反复论证调研,切忌饥不择食和好大喜功。其次,要规范引资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避免长官意志、感情用事,动辄就搞一些口头上的“君子协定”。招商引资活动的操作要在合法有序的前提下进行,照章办事,有法可依,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违反协议的任何一方都要追究法律责任。还有一点,就是力求做到招商活动的公开透明。引资要像引人才一样,投资人和投资项目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在阳光下,一些“大忽悠”很容易被识破。

那么,一旦中了“大忽悠”的招儿咋办?一些地方领导在发觉被人愚弄之后,怕脸上无光,不愿承认失误,打碎牙往肚里咽,认吃哑巴亏,致使错上加错,国家损失无法弥补。在这方面,哈尔滨市的作法值得借鉴。政府对那些言而无信的土地开发商采取法律手段,将其手中的土地陆续收回。不遮丑,不护短,力度空前。也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习惯钻政策空子、占国家便宜的“大忽悠”们心存畏惧,逐渐失去表演的舞台。

 


标签:招商引资政府富商冒充订单公司项目伪造
分类:商业诈骗 | 发布:Cnafu | 发表时间:2010-8-17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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