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讯: “谷饶5·21火灾”发生后,假冒消防部门“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派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诈骗事件在汕头出现,骗局引起了公安消防部门的重视。
“趁火打劫”造假骗钱
“5·21”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发现居然有人伪造消防部门的公章向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发文,要求各单位将1980元每人的消防安全培训费汇入指定账号,“违反者”将被“停业整改、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30000元”。
5月24日下午,汕头市一家企业的李老板接到了一份传真文件。
这份文件名为“紧急通知”,内容称:“为贯彻实施《新消防法》,确保杜绝我(汕头)市无重大消防责任事故发生,消防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请贵单位派出代表在6月8日到特勤大队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工作。培训期满经考核通过者颁发新的《消防安全合格证》。逾期无参加未获得《合格证》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并处罚款5000至30000元。”
这份盖有“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虚假公章的通知同时“要求”,参训单位必须在5月26日前将每人1980元的培训费用存入消防队工商银行财务账号。
目前,公安消防部门已经针对此骗局开展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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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企业诈骗 分类:商业诈骗 | 发布:Cnafu | 发表时间:2009-7-17 | 查看: 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转载中国反诈骗联盟 www.cnafu.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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