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防止电信诈骗 从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做起

法律讲堂:银行信用卡的还款优先级

新一期的账单如期而至,一笔利息却引起了阿宝的注意,虽然这笔利息只有20多元。阿宝记得前段时间到外地出差,用信用卡取了2000元现金,可是一回 到上海就马上用报销拿到的钱偿还了取现的金额,为的就是避免产生更多的利息。这个过程前后最多不超过5天,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计算,最多5元左右,怎么 会多出那么多呢? 经过咨询,才知道原来这其中牵涉到信用卡的还款入账顺序。

法律讲堂: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及识别变相传销

非法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连锁加盟”、“人际网络”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法律讲堂:直销、传销、非法传销的概念及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没有实际产品,或者产品的价格远远高出其成本和合理价格,有高额的入门费用或者变相的入门费用(比如累计消费产品一定数额以上),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任何组织(政府组织、商业组织等)都有严格的组织构架,不会无限制的去发展其员工,更不会去这样追求,如有类似情形属于传销!

法律讲堂: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客观要件   主体要件   主观要件

法律讲堂:识别传销及非法传销的特性和内容

传销是一种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

法律讲堂: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及处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一)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三)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罚

法律讲堂: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讲堂: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及处罚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和贷款诈骗罪的处罚

法律讲堂:贷款诈骗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 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讲堂: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认定及处罚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认定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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